銷售假藥罪最輕的罰款多錢?

一、 銷售假藥罪最輕的罰款多錢?

銷售假藥罪最輕的罰款多錢?

銷售假藥罪最輕的罰款多少錢要根據實際違法事實後果而定,根據《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九條對生產、銷售、使用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假藥和違法所得,處以該批假藥冒充正品價格的五倍以下罰款,並可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和直接責任者分別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產、停業、停止配製製劑整頓,直至吊銷《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製劑許可證》:

(一)藥品所含成分的名稱與國家藥品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藥標準規定不符合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第三十條對生產、銷售、使用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假藥和違法所得,處以該批假藥冒充正品價格的四倍以下罰款,並可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和直接責任者分別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停產、停業、停止配製製劑整頓,直至吊銷《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製劑許可證》:

(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未取得藥品批准文號、已被撤銷藥品批准文號、騙取或者僞造藥品批准文號,擅自進行生產、銷售、使用的;

(三)擅自將爲外商加工的藥品轉爲國內銷售、使用的;

(四)擅自爲醫療單位加工製劑的。

二、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

生產、銷售假藥的,應予立案追訴。但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產、銷售假藥爲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生產”:

(一)合成、精製、提取、儲存、加工炮製藥品原料的;

(二)將藥品原料、輔料、包裝材料製成成品過程中,進行配料、混合、製劑、儲存、包裝的;

(三)印製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的。

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有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或者爲出售而購買、儲存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銷售”。

本條規定的“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是否屬於假藥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等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對於銷售假藥的行爲,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金額大小,和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後果的不同,所認定的具體處理情況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