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退賠是強制執行嗎?

一、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退賠是強制執行嗎?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退賠是強制執行嗎?

1、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退賠不一定會強制執行,只有是法院對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件責令犯罪分子退賠的,如果犯罪分子不退賠的,會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

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2、主動交出贓款叫積極退贓,被公檢法追繳回來的叫追繳贓款,不視爲主動退贓,不會被法官視爲具有悔過表現,不主動交的,或者掩蓋掩藏贓款贓物的並造成贓款贓物無法追回的是要視爲情節惡劣的,加重罪行的。主動積極地配合公檢法追回或者退回贓款,挽回損失把損害減小的,法官會考慮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立案條件

《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公民若實施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那麼可以在司法機關發現自己實施了非法行爲時,主動將自己獲得的違法所得交給處理案件的司法機關,這是由於主動退贓有可能會減輕自己會受到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