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到什麼地方報警?

遺棄罪到什麼地方報警?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大家都會相信這麼一點要是遇到困難或者麻煩就可以找警察,警察一定會幫我們解決。有的時候大家在解決民事糾紛或者是刑事犯罪都可以報警作出處理,如果發現夫妻遺棄嬰兒,那麼遺棄罪到什麼地方報警呢?下面小編將針對這一個問題,爲您做出詳細的解答。

一、遺棄罪到什麼地方報警

遺棄罪不管遺棄到什麼地方都可公訴可自訴,社會人任何一個人只要發現都可以報警。接受報案後,公安機關會進行偵查。或者本人可自訴到法院。遺棄在現實中是很常見的,如離婚雙方都不想撫養孩子的,或子女不願贍養父母的等,但司法實踐中一定要看情節,看具體情況。比如,生活富裕的子女不願意贍養老人和生活無着的子女沒能力贍養父母,情節就完全不同。

二、構成遺棄罪應該走的法律程序

遺棄罪是《刑法》規定的輕微犯罪,社會危害性相對搶劫等其他犯罪要小得多,僅限於家庭成員之間,對其他人沒有危害,所以還是調解或透過其他方式解決更妥當。比如,福利機構透過一些途徑幫孩子們找到父母,只要父母接受,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不必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安司法機關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和必要的調查後,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一)對於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辦人員填寫《立案報告表》,包括:

①填報單位、案別、編號、發案時間和地點、傷亡情況及財物折款、案情概述、承辦人員姓名及填表時間等。

②製作《立案請示報告》,經本機關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後,製作《立案決定書》。

③最後,由負責審批人簽名或蓋章。屬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還要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爲不應當立案的,以書面形式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經審查認爲具備立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以內立案,並書面通知自訴人。

(二)對於決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員製作《不立案通知書》,有關負責人同意後,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並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主管機關應當認真複議,並將複議結果通知報案,控告,舉報的單位或者個人。

自訴案件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15日以內作出不立案決定,書面通知自訴人並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對於那些雖然不具備立案條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門給予一定處分的,應當將報案、控告或舉報材料移送主管部門處理,並通知控告。

透過本文我們可以知道,只要是觸犯遺棄罪,都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案。關機關在接受當事人的報案後會進行偵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出現遺棄嬰兒的事件,這隨時都有可能構成遺棄罪,所以請大家慎重思考,不要做犯罪違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