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犯的特徵都有哪些?

一、連續犯的特徵都有哪些?

連續犯的特徵都有哪些?

1、必須基於連續意圖支配下的數個同一犯罪故意。所謂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數個犯罪故意在內容和形式上完全相同。

2、必須實施數個足以單獨構成犯罪的危害行爲。也就是說,行爲人實施的數個危害行爲必須能夠構成數個相對獨立的犯罪。如果數個危害行爲在刑法上不能構成獨立的犯罪,就不能成立連續犯。

3、連續犯所構成的數個犯罪之間必須具有連續性。

4、連續犯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爲必須觸犯同一罪名。該特徵是由連續犯在主觀上須基於連續意圖制約下的數個同一故意,在客觀上須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爲的構成要件所決定的。所謂同一罪名,是指犯罪性質完全相同的罪名即同質之罪。

二、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爲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可以成爲犯罪主體。

2、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爲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犯罪主觀方面的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比如犯盜竊罪,犯罪人希望將他人財物竊爲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受到損傷的結果。有的犯罪是過失性質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狀態。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該單位對犯罪行爲負有責任的人員也同樣具有主觀心理狀態。

3、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爲的具體表現。比如犯詐騙罪,犯罪人具有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的行爲,販毒罪具有販賣毒品的行爲,等等。

4、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爲所侵害的社會關係。

綜上所述,犯罪從行爲上可以分爲多種,判定連續犯可以從其特徵出發。連續犯罪數個獨立的行爲合在一起應該構成犯罪,連續犯只能針對同一罪名。連續犯和累犯不同,累犯是之前犯過罪的,被判刑後又犯罪,其可能觸犯的多個罪名,屬於從重處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