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銷贓罪是指什麼?

盜竊罪銷贓罪是指什麼?

我國刑法規定了多種罪名,只要實施了刑法中規定的行爲,就可以構成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財產被盜竊時有發生,這些盜竊者的行爲如果達到一定的標準,就會構成盜竊罪,與盜竊罪相關的犯罪行爲有銷贓罪。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在法律盜竊罪銷贓罪是指什麼?

一、盜竊罪銷贓罪是指什麼?

1、盜竊罪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爲。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着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爲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爲本罪的對象。

2、銷贓罪

“銷贓罪”已經改爲“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構成窩贓、銷贓罪要明知所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爲銷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贓物。對於事實上窩藏、轉移、收購或者銷售了贓物,但確不知情的,不構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指透過盜竊、搶劫、詐騙、貪污等犯罪獲取的公私財物,包括金錢、物品等。

二、盜竊罪銷贓罪的量刑是怎樣的?

1、盜竊罪量刑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爲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2、銷贓罪量刑

(一)《刑法》第六次修正案規定窩贓、銷贓罪由原來最高刑期三年變爲七年。

修正案: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修改爲:“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爲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其中“情節嚴重的”是指案件涉及到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的機動車五輛以上或者價值總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的。

盜竊他人物品可能會構成盜竊罪,收購、轉賣盜竊的物品則會構成銷贓罪,它們都有一定的立案標準,達到立案標準的纔會構成犯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國法律對於此類案件也持嚴厲打擊的態度,我國刑法在修改時將銷贓罪原有的最高三年刑期改爲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