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退偵2次是好事嗎

一、詐騙退偵2次是好事嗎

詐騙退偵2次是好事嗎

案件被退偵2次可能是好事,如果第一次證據不足,依法不符合提起公訴的條件,此時檢察院只好按照規定退回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如果說是壞事的話,退回補充偵查,讓公安再補充,證據方面肯定會更充實,起訴定罪會更容易一些。

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補充偵查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爲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爲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二、電信詐騙錢能追回來嗎

一般來說,是很難追回來的。如果說詐騙犯還沒有把錢轉走,是比較容易轉回來的,如果說犯罪分子已經把錢轉走了,那就很難找回來了,一般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也只能將犯罪分子抓獲,很難找回被騙的錢。因此,爲了防止損失更大,最好的辦法就是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中獎等資訊。

遇到電信詐騙了,可以先收集好證據報警,協助公安機關去銀行凍結對方銀行卡,防止對方轉移該筆財產。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訴請財產保全,凍結該銀行開內容的存款,然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

因爲電信詐騙大多數透過電話來進行的,而在生活中大部分騷擾電話是推銷和詐騙電話。電信詐騙所涉及到的金額通常是比較多的,並且調查起來也會比較困難,一定要注意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