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級別管轄有哪些規定

有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刑事自訴案件一般是由犯罪行爲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管轄的,當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訴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但如果是重大複雜的案件,應該移送到中級法院受理。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人一方或者雙方是港,澳,臺棲身的中國公民或者單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訊。

刑事案件的級別管轄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92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