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立案後能撤銷嘛

對於詐騙相信現在沒有人是不知道的,因爲現在社會中有太多因爲詐騙所以發的犯罪,詐騙罪就是,使用不合理的包括欺瞞、引誘他人將自身的東西轉移給犯罪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針對詐騙罪的獲型時間和成立前提是制定了一些特殊規定的。要是詐騙罪已經立案後能夠撤銷麼?

詐騙罪立案後能撤銷嘛

一、詐騙罪立案後能撤銷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真的是因爲詐騙引起的犯罪,一旦被定性爲已經發生,具有真實的行爲發生的,立案後是不能被撤銷的。詐騙,可以被定性爲,透過不合法手段以收取不屬於自身的利益爲導向,使用不存在的事情或者是向他人掩蓋既定事實的手段,牟得金額比較多的不屬於自己的財產的行爲。

二、詐騙罪的定刑標準。

1.凡是詐騙罪的犯罪人員,會得到三年之內的監禁管理、短時間的可以靈活規定的關押或更短期的關押,而且要交納罰款。

2.如果詐騙財產非常多或者在詐騙的同時發生了其他的不良影響的。會得到三年到十年的監禁管理,也要交納罰款。

3.果詐騙財產非常多或者在詐騙的同時發生了其他的不良影響非常重大的,會得到是你那以上的監禁管理,也有可能終身監禁,同時也要交納罰款,更嚴重的要收回所有家當。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繳納罰金的基礎量刑規定】

所得非法財物沒有達到四千元,是進行經濟處罰;四千到五千之前的會受到管制;五千元的會受到三個月的拘役,如果金額每多一千六百七十元,要多一個月;達到一萬的,是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多一千,就要多一個月刑期。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礎量刑規定】

所得非法財物達到四萬的,處以有期徒刑三年,金額每多兩千元,刑期就多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礎量刑規定】

所得到的非法財物達到二十萬的,處以有期徒刑十年,金額每多四千元,刑期就要多一個月。

【有關於加大量刑的規定,增加百分之十刑期】

(一)從事詐騙行爲的這些人當中佔據主要組成的人,或者是首領、組織者犯罪事實及其可惡的;

(二)從事詐騙行爲時間很久,並且在多個地方進行詐騙,影響廣泛的;

(三)詐騙來的財產時別人及其需要的東西,會破壞別人的工作從而導致更大的經濟損害的;

(四)詐騙來的是用於公共事業發展所籌得的資金,因資金不到位產生重大影響的;

(五)將詐騙來的財產全部使用導致沒有辦法賠償財產價值的;

(六)將詐騙來的經濟作爲其他違反亂紀行爲支援的;

(七)因爲詐騙導致被詐騙人身故、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或者別的一些重大傷害的;

(八)從事詐騙犯罪的人之前有過類似詐騙犯罪記錄被行政處罰過的;

(九)從事詐騙活動超過十次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