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偵查是檢察院還是公安部門進行?
兩個機關都可以負責立案偵查,要看你究竟是什麼案件。
兩者的區別:公安機關負責案件的偵查,檢察機關負責提起公訴和對公安機關偵查的監督,也負責一部分案件的偵查(自偵案件),主要就是和當官的有關。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有:
(一)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1、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賄案;
4、單位受賄案;
5、行賄案;
6、對單位行賄案;
7、介紹賄賂案;
8、單位行賄案;
9、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10、隱瞞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國有資產案;
12、私分罰沒財物案。
(二)瀆職犯罪案件:
1、濫用職權案;
2、玩忽職守案;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案;
4、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
5、過失泄露國家祕密案;
6、在法追訴、裁判案;
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
8、私放在押人員案;
9、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案;
10、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
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2、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案;
13、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案;
14、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案;
15、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案;
16、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
17、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案;
18、環境監管失職案;
19、傳染病防治失職案;
20、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案;
21、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案;
22、放縱走私案;
23、商檢徇私舞弊案;
24、商檢失職案;
25、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案;
26、動植物檢疫失職案;
27、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案;
28、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案;
29、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案;
30、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
31、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
32、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
33、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案。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訊逼供案;
4、暴力取證案;
5、虐待被監管人案;
6、報復陷害案;
7、破壞選舉案。
(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撿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索院立案偵查。
除此之外的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
綜合上面所說的,立案偵查就是對案件進行審查,但對於偵查的案件一般情況會由公安部門來進行辦理,但如果遇到一些罪行與國家人員相關的,那麼就會直接由檢察院來進行處理,所以,我國對於不同的案件所處理的部門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