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立案流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爲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傷害行爲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使用何種手段,傷害他人身體的,均屬傷害行爲。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節之一,不是本罪構成的要件。傷害的結果,可能是輕傷或重傷,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至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立案處理。

故意傷害罪立案流程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