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不賠錢坐幾年牢

因撞死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逃逸或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是在醉酒狀態下駕車撞死人的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如果在積極賠償,取得諒解的情況下,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有可能會適用緩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並且是嚴重的犯罪行爲,但是如果能得到諒解,也會視情節予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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