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號被別人盜用騙取錢財 QQ號主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現在,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QQ號,他們專門盜取QQ號,然後冒用QQ號主人的名義騙取錢財。今3月12日,小王的QQ就被不法分子盜取,盜號者冒用小王的身份,透過QQ聊天方式謊稱他的家人因被他人打成重傷,急需10萬元錢治療,小王的表示周曉玲信以爲真,於是向騙子匯款20000元。匯款後周曉玲才與小王證實,發現是上了騙子的當,但是盜取QQ號的騙子卻無從尋找。表示周曉玲於是要求小王賠償她的損失。像這種情況,如果QQ號被別人盜用騙取錢財,QQ號主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呢?

QQ號被別人盜用騙取錢財 QQ號主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說法:依據法律規定,小王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小王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關鍵是看小王在這起糾紛中是否存在過錯,而在這件糾紛中,小王作爲QQ號的主人,負有管理責任,但是網絡黑客、盜號者普遍存在,作爲一個普通網民,QQ被盜是時有發生的,甚至說是防不勝防的。QQ被盜後,原QQ主人難以阻止損害事件的發生。所以小王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而在這起糾紛中,周曉玲自身存在重大過錯。周曉玲作爲一個網民,其應該知道,QQ作爲種網絡聊天工具,存在一定的虛擬性和不真實性,存在借用或者盜用他人QQ的可能性。尤其是涉及金錢等財物資訊時,更應當要慎重處理,在借款之前應當面或電話向借款人覈實。

所以,小王做法律角度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小王可以基於道德角度給予表示周曉玲適當的經濟補償,這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