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訴訟法毆打他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新刑事訴訟法毆打他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新刑事訴訟法毆打他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毆打他人經鑑定屬於輕傷的,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達到輕傷及以上的,行爲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如果被害人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需要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行政處罰的就是由公安機關做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其實可以申請進行調解,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和醫藥費,受害人在不追究相應責任情況下可以不用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二、實踐中常見的做法

1、可以先進行傷情鑑定,如果鑑定達到輕傷的,則侵權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也可以選擇報警,並提供被毆打的證據和醫院的鑑定,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檢察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其提起公訴,同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來要求醫藥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的賠償。如果傷情不夠成輕傷的,則對方的行爲觸犯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

隨便毆打他人,在我們國家肯定是需要受到相應的制裁,一般發生這樣的情況,首先應當進行傷情的鑑定,一旦涉及輕傷以上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當然民事賠償也是可以要求進行的,不管怎麼樣遇到這種事情不能夠膽怯,應當及時的報警,嚴懲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