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書是必須送到單位嗎?刑事判決書和刑事裁定書的區別有哪些?

一、刑事判決書是必須送到單位嗎?

刑事判決書是必須送到單位嗎?刑事判決書和刑事裁定書的區別有哪些?

按照相關規定,刑事判決書生效後,應當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或者原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單位的註冊登記機關。

由於法院可以選擇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或者原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單位的註冊登記機關,所以,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不要將刑事判決書送往工作單位。當然,是否批准,決定權在法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

第二百四十七條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傳喚當事人並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判決宣告後,應當立即送達判決書。 判決書應當送達人民檢察院、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並可以送達被告人的近親屬。判決生效後,還應當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或者原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單位的註冊登記機關。

二、刑事判決書和刑事裁定書的區別

人民法院對於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程序審理終結,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確認被告人的行爲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依法作出的書面處理結論.刑事裁定書: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審理或判決執行過程中,就程序問題和部分實體問題所做的書面決定。

綜上所述,在刑事判決書是必須送到單位嗎這個問題上,本站小編的回答是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將刑事判決書送達被告人所在的單位、戶籍地派出所。當然當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不要將自己的刑事判決書送往自己所在的工作單位。對於是否批准,決定權在於人民法院。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