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訴期如何計算

無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上訴期都是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案件上訴期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