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起訴他人造謠誹謗

怎樣起訴他人造謠誹謗
律師解析:被人誹謗的起訴方式:
1、遭受誹謗的被害人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遞交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
3、人民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並書面通知自訴人;
4、決定立案的,自訴人應提交相應證據;
5、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宣判。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
(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對證據有疑問,需要調查覈實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