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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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發生後除了對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外,還會帶來財產損失,針對這部分的索賠,受害人的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可以在法院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順帶將民事賠償問題解決掉。按照規定,提出訴訟的方式應該是書面形式,那麼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是怎樣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具體瞭解。

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爲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由於附帶民事訴訟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的,檢察機關已經對犯罪行爲提起公訴,因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應當重點寫明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給被害人造成物質損失的情況及有關證據。

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89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之所以要求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是因爲如果附帶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不在同一審級中解決,將導致這兩種性質的訴訟在審理程序上的分離,達不到設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提高效率、節省訴訟資源的目的,也不利於及時查清案情。但是,如果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刑事判決生效以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則不受刑事訴訟法有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期間的限制,可以按照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

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該採用哪種方式?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並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並製作筆錄,然後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準確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都應當說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爲遭受的損失的程度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內容。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受害人代理人發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向法院提交訴訟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方面。其中正文是書寫訴訟狀的重中之重,應該寫清案件發生過程、要求民事賠償的訴訟請求,並透過事實與理由對自己的觀點進行佐證。這裏有一點需要注意,發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該在一審判決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