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閱卷怎麼做

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閱卷怎麼做

一、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閱卷怎麼做

對移送審查的案件進行全面審查並依法做出提起公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糾正違法情況;複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訴;對公安機關認爲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而要求複議、提請複覈的進行復議、複覈。

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階段,爲了確定經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是否應當提起公訴,而對偵查機關確認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犯罪性質和罪名進行審查覈實,並作出處理決定的一項訴訟活動。它是實現人民檢察院公訴職能的一項最基本的準備工作,也是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一項重要手段。因此,它對保證人民檢察院正確地提起公訴,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爲,具有重要意義。

二、移送審查起訴的後果

一般來說,人民檢察院的檢察人員審查起訴,應當首先全面閱卷,找出疑點、矛盾後,再有的放矢地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以解決案卷中存在的問題。如果發現新情況,根據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補充偵查。檢察人員對案件經過一系列審查活動,查清全部案件事實以後,應當擬寫《案件審查意見書》,根據審查的具體情況,提出起訴或者不起訴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意見,報請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審覈,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對案件進行審覈後,應當提出審覈意見,報請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

移送審查起訴只是說明公安已經偵查完畢,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來審查及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訴,而案件是否會進入下一步還要等待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所以移送審查起訴嚴重嗎?當然是不像很多人所認爲那樣,其只是刑事訴訟法的一個程序。

被移送審查起訴了,還要等待檢察院做決定,如果案件被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那麼案件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說是無罪的。

綜上所述,移送審查只是一個刑事訴訟法的一個程序,不會存在很嚴重的成都,被移送的審查案件,需要等待檢察院做決定,如果案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那麼案件是不會成立的,當然也可以說是無罪的,只有透過法院的判決才能得到最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