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關係主體:1、國家機關: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2、當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被告訴訟幫助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3、其他訴訟參與人:證人、鑑定人、勘驗人員、翻譯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