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

無期徒刑是一種介於有期徒刑與死刑之間的《刑法》,該刑罰剝奪了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並要求對其進行勞動改造,其屬於對犯罪分子的一種較爲嚴厲的懲罰,那麼無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本站網將在本文中爲您解答。

如某罪犯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執行二年後,因有立功表現,監獄上報中級人民法院建議建議減爲有期徒刑十八年,該罪犯自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之日起,還要執行期十八年,刑罰執行纔算完畢,已執行的二年不計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內。

1、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爲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條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2、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重新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3、《刑法》關於無期徒刑犯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的規定,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關於有期徒刑犯的減刑期限問題:有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期限的限制。

4、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實際執行不能少於10年,這裏的“實際執行”是從投送到刑罰執行機關(及監獄)開始計算刑期。也就是說,其被判刑之前的“採取強制措施”時間不能計入在內。實際執行滿10年法定刑後,才能被釋放或假釋。

5、因爆炸、投毒、搶劫、強姦、殺人等暴力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以上(包括10年)或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釋。

6、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投送刑罰執行機關後,如果表現較好,則一般情況下,兩年期滿後,可以視其改造情況,適當減爲有期徒刑。所謂的表現較好,既是要滿足減刑的6個條件之一,如有立功表現或檢舉獄內外重大違法犯罪行爲的重大立功表現或在搶險救災中有突出貢獻等。減刑的幅度各省進階人民法院有不同的規定,一般是20年到15年。

看來無期徒刑一般不能少於十年,且在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的表現下,才能予以減刑,只有的確需要減刑的情況纔會減刑,對社會影響程度較大的暴力犯罪,應不得假釋。如果廣大朋友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到本站網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