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訴期幾年

刑事訴訟期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的: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5年;
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爲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刑事追訴期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