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法院受理後都要審查什麼內容?

刑事案法院受理後都要審查什麼內容?
律師解析:先檢視是不是屬於本院管轄。然後看起訴書是不是寫明瞭被告人的身份,是不是正在接受刑事處罰。其次是否移送,證明指控犯罪的證據材料。最後看有沒有刑事訴訟規定的,一些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同時還有審查起訴程序的手續是否齊全。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合議庭開庭審理並且評議後,應當作出判決。對於疑難、複雜、重大的案件,合議庭認爲難以作出決定的,由合議庭提請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