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直接言詞原則?

什麼是直接言詞原則?
律師解析:直接言詞原則是刑事訴訟法的重要原則,直接言詞原則也稱口證原則,是指法官親自聽取雙方當事人、證人及其它訴訟參與人的當庭口頭陳述和法庭辯論,從而形成案件事實真實性的內心確認,並據以對案件作出裁判。
是很人性的一種原則。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公訴人、辯護人應當向法庭出示物證,讓當事人辨認,對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鑑定人的鑑定意見、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爲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審判人員應當聽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