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就不再追訴。由於法律對重婚罪的處罰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爲5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