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有追訴時效。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犯罪都是有追訴時效的,職務犯罪同樣有追訴時效,追訴時效依據法院最高的判罰而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