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偵結束後到檢察院需要幾天?

一、退偵結束後到檢察院需要幾天?

退偵結束後到檢察院需要幾天?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爲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爲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二、自偵案件退偵是否合法?

自偵案件退偵是合法的,人民檢察院的自偵案件是指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査的刑事案件。檢察機關立案材料的來源主要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公民的控告、檢舉,犯罪人的自首,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自己發現的犯罪事實。自偵案件立案是“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査的刑事案件立案”的簡稱。檢察院對法律規定以及認爲需要由自己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經審査後決定列爲訴訟案件予以偵査的一種程序。檢察機關依法進行偵査活動,對被告採取必要的強制性措施的前提。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9條規定了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管轄範圍。檢察機關立案材料的來源主要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公民的控告、檢舉,犯罪人的自首,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自己發現的犯罪事實。

三、根據我國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自偵案件的範圍主要是

1、貪污、賄賂犯罪。

2、國家工作人員的犯罪,主要見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中規定了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具體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逼供案、暴力取證案、體罰、虐待被監管人案、報復陷害案、破壞選舉案。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案件在查證的過程中發現並不存在相關犯罪事實的,是需要退回偵查處理的,但相關情況是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次數來限制的,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確定犯罪事實,那麼在退偵兩次應當釋放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