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傷拘留30天后怎麼處理

打架致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拘留三十日後,公安機關應當收集相關證據材料,並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提起公訴後,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作出有罪判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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