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替上學能否判刑

頂替上學可能會涉嫌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等,情節嚴重者會判刑。
從刑事責任上講,冒名者有可能參與涉及僞造或變造身份證、戶籍,冒名者可能涉嫌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規定,僞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行爲人爲了使用而僞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件的,既涉嫌構成本罪,又涉嫌構成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屬於牽連行爲,應當按照牽連犯的處斷原則,從一重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僞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頂替上學能否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