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減刑的條件

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減刑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一)前提條件:只能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減刑。
(二)實質條件:1、可以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
2、應當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
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犯罪分子減刑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