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損壞別人財物,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最多可以拘留15天。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截獲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打硬要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