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不予採納的情形有以下這些:(一)被告人的行爲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二)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的;(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