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罪既遂怎麼裁判

法院對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罪既遂怎麼裁判
律師解析:對行爲人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罪既遂的情形,應當判處其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規定,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
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