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進行追繳,追繳還是拒絕繳納的,法院將會強制執行,實在無法繳納的,等犯罪人員有繳納能力後,分期繳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64條對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對受害人的合法財產,應及時返還。違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收繳的財物及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自行處理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