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當事人採取拘留措施的,應當下達決定書。這裏講的拘留是司法拘留,與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有所不同。處罰決定書向當事人出示答字後,還會送達家屬。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