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算五年;
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算十年;
3.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算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算二十年。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