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減刑情況都有哪幾種

刑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限制減刑情況都有哪幾種

被告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限制減刑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可以大致判斷減刑後的刑期:

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