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威脅犯法嗎

離婚之後,婚姻關係已經解除,不再具備夫妻之間的義務,如果這時候前夫還來進行騷擾威脅,肯定是犯法的行爲,女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法院起訴前夫侵犯個人隱私、侵犯身體健康等。
如果對方還存在暴力行爲,要注意留下受傷的證據,到醫院做傷情鑑定,然後起訴到法院,索賠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如果一方的騷擾行爲已經干擾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就涉嫌違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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