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信用卡詐騙罪數額標準

具體的標準是,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爲罰金刑。詐騙金額在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爲管制刑。詐騙金額5000元以上不足1萬元的,基準刑爲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019信用卡詐騙罪數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