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黃刑拘一個月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涉黃刑拘一個月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取保候審一個月後領取駕駛證可以嗎

取保候審一個月後是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取保候審期間是否會被收監、逮捕,由辦案機關根據辦案需要決定,涉及因素很多,這種情況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規律可循。如將來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不宣告緩刑,肯定會被收監獄服刑。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