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刑法對非法出租槍支罪立案一般是如何規定的?

現行刑法對非法出租槍支罪立案一般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1、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將槍支出租、出借給未取得公務用槍配備資格的人員或單位,或者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的;
2、非法出租槍支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傷亡事故的或造成槍支丟失、被盜、被搶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是指依法配有槍支的個人或者單位,違反槍支管理的規定,將個人或者單位合法配有的槍支非法出租、出借給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或者該出租、出借行爲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