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齡條件要求。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可見,累犯是不適用未成年人的,所以特別累犯也是有年齡限制的,未成年人不構成特別累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