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火槍判幾年

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一條罪名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具體是指違反槍支彈藥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爲。客觀方面的表現是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爲。以上兩種行爲,只要實施一種即可構成本罪。處罰規定:犯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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