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開庭前十天請律師有用嗎

有用。在刑事案件中,請律師纔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纔是維護合法權益最有效的途徑。並且對於請律師,尤其是刑事案件,宜早不宜遲,律師介入越早,對當事人越有利。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五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依法獨立履行辯護職責。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律師在辯護活動中,應當在法律和事實的基礎上尊重當事人意見,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開展工作,不得違背當事人的意願提出不利於當事人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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