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是什麼意思

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是什麼意思
律師解析:是指剝奪犯罪人蔘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爲內容。
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爲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獨立適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第五十五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爲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