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銷售的捲菸是否構成犯罪既遂

未銷售的捲菸是否構成犯罪既遂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一種所謂的經營活動不是以營利爲目的,而是爲了公益或者其他目的,就不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爲人所實施的行爲已經齊備了刑法分則對一個具體犯罪所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
1、行爲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爲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一種行爲,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指行爲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爲,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結果加重犯。是指行爲人實施的犯罪行爲,導致了基本犯罪構成結果以外的嚴重結果的犯罪。
民法典》第二十二條 【犯罪預備】爲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未銷售的捲菸是否構成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