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實刑的說法,這只是民間俗稱。一般來說就是需要實際在監獄裏面服刑的叫做實刑。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是要依法在監獄或在其他看守地方服刑的,因此拘役是屬於實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