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最多判多少年

我國《刑法》第239條規定的綁架罪最高可能處以死刑,但是量刑是一個結合多方因素綜合評價的結論。

綁架最多判多少年

例如犯該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使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司法機關辦理案件依靠證據還原案件事實,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是認證刑事案件事實的核心內容,當事人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較難有能力和充分的時間接觸、分析各項證據,因此在偵查取證等階段律師的介入至關重要。

所以,發生違法行爲後,若自身無法準確分析,還應及時聯繫專業律師,綜合考慮影響案件的情節、所犯罪行的輕重、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相關刑事政策等因素,以便最大限度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