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就是指經過一年考驗期後沒有違法犯罪行爲,且符合執行緩刑的規定後就不用繼續服刑,如果自判決生效日起一年之內出現違法犯罪行爲以及違反緩刑服刑規定的,要收監執行一年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