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纔會構成丟失槍支不報罪:(一)主體要件:主體爲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二)主觀要件:主觀上表現爲故意,即明知槍支丟失但不及時報告;(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的管理制度;(四)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爲丟失槍支後不及時報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