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須具備以下特徵才能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第一,合法性,即必須是依法成立或經有權機關批准合法存在的組織。第二,組織性,即具有一定的組織結構形式。第三,獨立性,即具有獨立支配的資產或資金,能獨立從事民事、經濟活動,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法律規定爲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